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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承运人事故报告的基本责任
发布日期:2022-02-15 阅读:144

  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是危险货物的主要责任人,一旦遇到事故或特殊情祝,承运人应实施积极、正确的应急处理,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运输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祝,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三、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的,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妥善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承运人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四、事故报告。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泄漏、火灾、爆炸或者交通事故时,如何全面、准确和及时地将事故信息报送到相关部门是承运人以及事故现场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最主要的职责,也是及时有效组织应急救援的关键。

  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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