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统一发布的检验业务规则,开展液体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罐体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包括罐体载质量、罐体容积、罐体编号、适装介质列表和下次检验日期等内容。
解释:液体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罐体应当检验。
检验机构名录及检验业务规则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公布。